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22〕8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纳入绩效评价项目实际,现对学校应用型大学建设工作项目2021年度建设成效进行绩效评价,具体通知如下:
20所首批支持的应用型本科高校、6所省市共建高校纳入评价项目,学校均获省财政支持经费。
二、评价方式及要求
绩效评价采取填写数据采集表格、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两种方式。
1.填写数据采集表格。
一是填写《应用型大学建设工程项目成效数据采集表A》。表格由财务处负责填写,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省市共建高校建设2个项目分别填写。具体表格见附件1。
二是填写《应用型大学建设工程项目成效数据采集表B》。表格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分工,对照具体指标,结合建设目标填写。具体表格见附件2,工作分工见附件3。
2.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一是总结项目开展情况。各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指标、主要内容,结合工作分工,形成建设总结报告,重点围绕各个具体指标建设情况、创新举措及成效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具体格式见附件4。
二是总结资金使用情况。财务处围绕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具体格式见附件4。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应用型大学建设工程项目是省属本科高校预算拨款中竞争性项目支出体系的重要部分,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数据采集表各项指标要求,对照建设目标,突出重点,如实反映建设情况,各项数据务必确保真实准确。
请各部门于4月27日前将《应用型大学建设工程项目成效数据采集表》以及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至fzgh@wfmc.edu.cn,纸质版材料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报送发展规划处(办公楼770房间)。
联系人:王少卿,电话:8462596。
附件
1.《应用型大学建设工程项目成效数据采集表A》(发至各单位)
2.《应用型大学建设工程项目成效数据采集表B》(发至各单位)
3. 潍坊医学院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2021年度建设目标及工作任务分工(发至各单位)
4. 工作情况总结(参考格式)(发至各单位)
发展规划处
2022年4月20日